夫妻离婚后债务是否需要承担?

夫妻离婚后债务的承担问题是婚姻法中的一个重要议题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43条和第44条,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清偿共同债务。具体来说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担的债务,在离婚后由双方共同承担,但每个配偶以其个人财产为限。此外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》第27条和28条进一步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,指出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为家庭所负担的债务,原则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。因此,在离婚后,双方需按照法律规定合理分配和承担这些债务。法律依据:_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_第43条: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清偿共同债务。_第44条:夫妻如果没有共同财产,或者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,债权人可以向夫妻共同财产之外的财产主张权利,但每个配偶的责任以其个人财产为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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